次日清晨5点20分,沈寻欢自然醒。
摘下丝绸质地的眼罩,她揉了揉惺忪睡眼,掀开身上的空调薄被下床。
“小爱同学。”
“在的。”
“打开窗帘。”
卧室的窗帘缓缓拉开,本想让曼妙的破晓曙光冲散昨晚记不起来的梦,谁料今天是阴天,楼下地面潮湿,看样子像是下过雨。
她不喜欢下雨天。
特种兵式洗漱完毕,换了身简单的职业装,下楼吃饭。
饭桌上摆好了早餐,她这几年口味变了不少,被盛齐带的越来越喜欢港味面点,尤其是云吞面,三天不吃就想的不行。
刚拿起筷子,瞧见阿龙从楼上下来。
“大小姐,早上好!”
沈寻欢看着他的神态举止,发觉阿龙不愧是跟了老爹几十年的助手,举手投足的感觉,跟老爹真是越来越像了。
“龙叔早。”
阿龙属于张弛有度那一挂的,工作的时候百分百专注,闲暇的时候又是百分百的放松,唯有这种心态,才能在盛齐手底下坚挺这么多年,毕竟摆的上台面和摆不上台面的活儿,都是他一个人操持着。
她吸溜一大口云吞面,边吃边说:“老头一大早就让你干活?”
阿龙努力扯出笑容,“昨晚香港总部有点急事,老板半夜起来开会,这才结束。”
沈寻欢:“出什么事了?”
阿龙:“不算什么大事,其实我自己也能处理好,但是老板好像失眠了,非要开会,我连夜把所有高管叫起来,个个顶着黑眼圈陪着熬了四五个小时。”说罢,他又小心翼翼的凑过来问:
“大小姐,您说是不是年纪大的人睡眠会减少?再少也不能直接无了吧?”
话落,耳聪目明的阿龙听见有脚步声,赶紧脚底抹油,溜之大吉。
盛齐穿了运动服下来,“妹猪,昨晚睡的怎么样?”
沈寻欢盯着他夸张的黑眼圈,心说人果然不能熬夜,老头原本只是老,五官还是帅的,熬完夜不仅老,还丑。
“我挺好,您管管自己吧,熬夜修仙,法力无边?”
盛齐坐下来吃早饭,整个人蔫了吧唧,嗓音昏昏欲睡,“昨晚我想了一夜,我思路错了,我不应该办宴会给你介绍朋友,万一你真中意了谁,被哪个臭小子拐跑了,我怎么办?我就得躲被窝哭鼻子了。”
沈寻欢噗呲笑出来,差点没喷出一口面汤。
“这事至于您想一夜?”
盛齐掏出手机递过来,“我在书房玩手机,看见养生大师说熬夜可以预防老年痴呆,当时差不多凌晨一点半,我索性就不睡了,叫人跟我开会。”
沈寻欢看了眼手机里危言耸听,专门骗无知老头老太的言论,乐不可支的问:
“您知道为啥熬夜可以预防老年痴呆吗?”
纵横商海的盛齐,认认真真盯着女儿,表示洗耳恭听。
外人看到盛齐这样的眼神,保不齐觉得他要发飙了,可沈寻欢却从那双由于熬夜而略显沧桑的眼眸中,看到一丝类似大学生的,清澈的愚蠢。
“因为熬夜可以有效的阻止你活到老年。”
盛齐宠溺的抿了抿嘴唇,捞起筷子埋头干饭,腾出嘴说:“反正我不着急,你到三十五岁再结婚,爸爸不想你那么快嫁人……现在社会上坏人很多,男人坏得很呢!”
沈寻欢吃的差不多了,擦了擦嘴说:“知道了知道了,您的猪妹要去上班了。“
盛齐:“干嘛不让司机接送?”
沈寻欢:“我上学那几年,到哪儿都是司机接送,现在工作了,又是地位不太稳固的新人,不想那么高调。”
盛齐也没说什么,女儿想干啥都行,只要她高兴。
沈寻欢拎起淘宝购入的39.9元帆布包,换上舒适的小皮鞋,便出了门。
走两步就到了螺旋式架构的停车场,这里停放了从1886年汽车发明至今,能叫得上名号的、所有款式的、千万级豪车。
停在最核心位置的,是台落地15万的白色高尔夫——沈寻欢专属座驾。
……
海城电视台办公室。
沈寻欢向来不跟同事有非工作的交往,大家见她长得人畜无害,也都客客气气,保持着微妙的距离。这会儿才7点半,还没到上班时间,所以办公室几乎没有人。
她拿了咖啡杯到茶水间冲咖啡,滚滚热水从饮水机往杯子里落。
忽然一股大力袭来,手背传来滚烫刺痛。
“哎呀,对不起啊,我不是故意的,你不会怪我吧?”
沈寻欢第一时间去冲冷水,那股疼痛得到片刻的舒缓,但手背上红了一大块。
袁罗姝关切的上来问:“没事吧没事吧?要不要去医院?”
沈寻欢微微蹙眉,继续冲洗伤口。
不用看也知道是她,整个电视台,就属她的香水最特别,闻起来像公共厕所的味道。
“我刚才在想事情,真的没想到你在这里,不是故意撞到你的,更没想到会让你烫伤。”
沈寻欢依然没有开口的意思,冲洗了五分钟之后,才缓缓关上水龙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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